中共望江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1月3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望江县民政局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望江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全力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整改决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抓好巡察整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要求,积极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的具体实践,着力兜住“民生底线”、深化“为民服务”,推动民政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玲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深挖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坚持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既全面整改具体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又注重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完善长效机制。

二、举一反三,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一)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

1)针对贯彻落实“第一议题”不到位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一是制定完善了“第一议题”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等相关要求,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会议上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新颁布的党内各类党纪法规、条例和重大决策等内容作为首要学习议题。二是制定《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将民政民生领域和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学习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赴巢湖、肥东、潜山等地交流学习殡葬、未保、慈善等好的工作经验做法。                               

2.安全监管责任传导不到位

2)针对基层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漏洞多的问题

一是经消防大队审核把关,聘请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对各乡镇中心敬老院消防设施进行维保。二是规范编制全县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是颐和养老服务中心已经完善修订应急预案。四是鸦滩镇纪委给予敬老院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对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五是约谈颐和养老服务中心法人代表。

3)针对安全工作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一是加强监管,开展联合检查和随机抽查。联合消防大队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养老机构进行联合检查和随机抽查,并对反馈的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到位。二是召开敬老院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学习养老机构日常内部管理制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供养机构工作人员管理。

3.“一改两为”落实有偏差

4)针对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所列的四项内容存在应付情况、招商服务协调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组织机关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了省、市、县“一改两为”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和保障民生的相关论述等。二是聚焦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建立了2023年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台账,推动“一改两为”工作作风走深走实。三是走访招商企业,与企业负责人座谈了解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

4.婚姻登记服务便民化不足

5)针对婚姻登记大厅功能不全的问题

一是重新装配婚姻登记处,将按照3A标准配齐婚姻登记大厅、颁证室、离婚登记室、婚姻家庭调解室等功能室。二是工作人员持证亮牌上岗,配备一次性告知单等便民服务设施。三是婚姻登记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四是设置颁证员、婚姻家庭辅导员等岗位。

5.公益性公墓功能未发挥

6)针对公益性公墓功能未发挥的问题

一是公墓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等手续逐步完善。二是出台《进一步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服务管理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等文件,逐步规范管理乡镇公墓。三是加强宣传,发放文明殡葬宣传单。四是按照《望江县关于开展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的通知》,持续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

6.移风易俗引导力度不够

7)针对丧事超度之风盛行、乱埋乱葬现象大量存在的问题

一是开展移风易俗文明殡葬宣传,发放文明殡葬通告和倡议书。二是加快公墓建设进度,将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2023年政府重点工作。三是按照《望江县关于开展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的通知》,持续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四是制定《关于清明期间做好文明殡葬工作的通知》,开展清明期间文明祭扫鲜花祭扫,倡导抵制使用塑料等不易降解祭祀用品。五是联合民宗局发文《关于规范道教教职人员从事丧葬活动行为的通知》,规范管理道士的道教行为。

7.救助管理工作不规范

8)针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收回颐和养老院代办管理权,民政局直接管理。二是制定《望江县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制度》,加强管理。三是局党组对局业务股室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9)针对内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猪圈正在拆除,救助站大门等基础设施已经做好设计和预算,下一步进行公开招投标。二是建立了源头管控台账。三是站内监控设备已维修,正准备升级增容。

8.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视不够

10)针对儿童服务项目建设后劲不足的问题

一是国家扶贫基金会和省慈善基金会已停止该项目资金的支持,目前已向市民政局申请资金报告,市民政局向省厅反映并申请资金支持。二是结合社工项目和未保站建设,通过巡察整改,创建了杨湾镇余埠村、雷池镇雷池村童伴妈妈项目品牌村,获得市级认可和社会的公认好评,被市电视台约稿向全市推广。

11)针对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作用未发挥的问题

一是继续做好申报全国未保创建示范县工作,列入2023年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召开乡镇未保创建工作推进会,搜集未保创建相关材料。二是到先进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学习,学习未保中心的先进经验。

9.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短板

12)针对居家养老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按照合同约定对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批评教育并扣减项目补贴资金。二是加强监管,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服务机构进行服务质量评估,每年评估两次,分别是中期和末期各开展一次,县局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随机抽查。  

13)针对老年助餐项目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印发望江县老年助餐宣传工作方案至各乡镇。二是积极谋划运营思路,带领社会组织到所帮扶的老年食堂(助餐点)开展捐款捐物资活动,通过慈善捐赠各老年食堂(助餐点)运营情况明显有所改善。

10.福彩销售管理有待提升

14)针对福彩管理站内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要求员工遵守管理守则规章制度,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迟到早退。对福彩销售大厅脏乱差现象现已落实整改,每天对大厅室内外区域进行清扫,每周进行一次环境大扫除。二是按年初计划对空白区域增设网点,对空白区域环境进行梳理分析,进行合理化布控增设新增站点,增设户外销售亭,从而来提升福彩年总销量。

11.地名和区域管理不到位。

15)针对部分居民小区命名前置把关不严、相关勘界和新的行政区划图工作尚未开展的问题

一是带领学习《地名管理条例》文件精神。二是印发《关于部分地名审批权限变更的函》,将住宅区命名审批权正式移交县住建局。三是成立县地名工作领导小组,编制《望江县标准地名录》。四是已完成行政勘界和区划图绘制。

12.社会组织监管力度不够

16)针对监管职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新的《望江县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和《望江县民办非企业章程示范文本》。二是制定了《望江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工作职责》制度,将局党员下派至直管社会组织进行党建指导,其余有业务主管部门的社会组织,由民政局发函到业务主管部门,要求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党建指导。三是组织全县社会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四是制定了《望江县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要求全县社会组织对财务进行自查自纠。                                     

17)针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年检监管,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22年度检查的通知》,2021年检率达88%,2022年检率达90%。二是对1年未开展年检的35家社会组织,纳入活动异常名录;连续2年未开展年检的社会组织,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录。三是僵尸社会组织已经清理完毕。

13.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缓慢

18)针对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

一是赛口镇罗山敬老院2023年1月17日消防验收合格。2023年6月,进行了资产评估,并通过竞争性谈判,同安庆壹养护理服务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7月17日与安庆壹养老年服务中心正式签订运营协议。目前运营方正在按照运营需求进行装修改造,元旦前将兜底保障对象入住敬老院。二是望江县老年养护院7月28日与颐安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运营协议,机构已正式挂牌,8月份正式投入运营。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4.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9)针对主体责任谈话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成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印发《关于民政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与责任分工的通知》,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二是召开全体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大会会议精神;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实处,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组织全县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会;开展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纪律作风学习教育会,围绕学习党章和党纪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等内容。三是修订完善《望江县民政局谈心谈话工作制度》,结合民主生活会、二级机构正副职人员岗位职责开展谈心谈话。四是在组织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方某进行批评。

15.作风建设不严谨

20)针对主动发现和救助困难群体不够的问题

一是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和社会救助对象动态核查的通知》,指导各乡镇通过摸排走访、核对系统比对与入户调查相结合方式认真落实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对摸排发现符合低保、特困的对象要及时纳入。对摸排发现不符合低保等救助条件但存在致贫风险的对象建立台账,密切关注其家庭变化。二是开展望江县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加强社会救助政策的培训与学习。三是结合民生工程宣传,制作孤儿生活保障宣传册,开展乡镇儿童督导员业务培训。四是2023年1-5月新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10人。五是到乡镇督导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工作,并开展入户走访。六是开展兜底暖民心行动,摸排掌握困难群众救助需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

21)针对低保对象动态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根据《关于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违规享受”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开展社会救助领域问题专项整治。二是分管负责人带队到长岭镇督导纪委大数据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三是下发《关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安全有效运转。四是分管负责人对业务股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以严明的纪律、严实的作风,做到真查实改,推深做实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五是督促各乡镇整理核实今年年检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反馈的房产、车辆等信息,对不符合低保政策的对象及时停保。六是6月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全县13个乡镇、街道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交叉互查,每个乡镇选取一个村(居)社会救助对象全覆盖检查,有力提升了我县社会救助工作质效。

22)针对违规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追缴不力的问题

一是联合乡村振兴局、残联制定《关于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信息共享比对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动态信息比对和监管机制。二是局党组对业务股室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3)针对临时救助政策落实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下发《关于规范临时救助相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各乡镇加强临时救助相关政策的学习,完善相关佐证材料的归集与管理。二是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加强临时救助政策的学习指导。三是对新申请临时救助的对象展开入户抽查。四是结合今年的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县的临时救助进行一次排查,补缺补差,举一反三。

24)针对机关发文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通过以会代训、以学促干等方式加强政策理论学习,提升业务水平能力。二是制定《望江县民政局文件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文件收发管理。三是加强对乡镇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殡葬改革、社会救助、加强困难儿童综合保障等工作调研3次;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全县13个乡镇、街道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交叉互查。组织全县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参加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培训暨儿童主任示范视频培训;组织乡镇参加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工作线上培训。

16.惠民政策宣传不到位

25)针对新丧人员家属均不知晓骨灰盒减免费用政策的问题

一是核实未享受惠民殡葬优惠政策情况。二是利用殡葬热线和惠民传单等形式开展惠民殡葬宣传。

17.项目税额预算审定把关不严

26)针对工程预算审定税额与发票报销税额不符的问题

一是为增强财务人员知识,安排财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二是通知相关施工方出具少缴税款的相关依据,对不能提供依据的施工方责令退回多付税款。三是举一反三,对后期建设项目,严格要求各负责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对照税收标准核算工程税款。

18.内部管理不严格

27)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为进一步加强福彩发行费资金管理,安排第三方专业会计事务所对县福彩管理站进行账目审计。二是县福彩站对历史遗留欠款人员进行追缴。三是已取消救助站管理人员就餐补助。

28)针对公务接待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制定完善“三公经费”使用制度,规范机关内部管理。对2020-2022年公务接待进行梳理,并进行专项分类,明确记账科目。二是对出现同一陪餐人员陪吃三家不同饭店的问题进行核实,并进行情况说明。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等内容学习教育活动。四是局分管负责人对业务股室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9.沉淀资金作用未发挥

29)针对沉淀资金作用未发挥的问题

一是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按照专项资金性质,由各责任股室逐项汇报资金使用安排,并列出具体使用计划。二是通过专题会议研究后,将不能继续实施使用的资金按照存量资金管理规定上缴国库。

20.行政许可落实有差距

30)针对行政许可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已和民宗局对接且提供了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情况说明,目前没有发现符合办理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二是印发《望江县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通知》文件,部门许可职能向基层政权股集中。

21.第三方评估资格审核不严

31)针对第三方评估资格审核不严的问题

一是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社工服务中心对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进行评估监测工作。二是印发《关于做好养老服务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评估监测工作。

22.床位运营补贴发放不精准

32)针对壹养老年护理中心、颐和养老院违规申报床位运营补贴情况的问题

一是已将违规享受床位运营补贴资金全部追缴。二是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局养老股室业务人员进行约谈提醒。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23.“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

33)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制定完善《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议事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末位表态制度。二是制定《望江县民政局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辞退不符合规定的劳务派遣人员。三是举一反三对民政部门聘用人员进行了全面摸底,建立编外人员台账。       

24.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34)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已制定《中共望江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2022年度望江县民政局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等文件,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机关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专题巡察民主生活会。二是严格实行了班子民主生活会发言由党组书记审核把关、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把关等相关制度,在组织生活会上机关支部各党员依次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了问题清单,并作出了整改承诺。三是召开了机关支部会议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四是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25.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

35)针对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业务学习,分别召开了机关支部会议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二是机关支部委员会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重点学习了发展党员事项及要求。三是机关支部委员会对党员发展程序进行了对照检查。

26.审计整改不到位

36)针对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因土地等审批手续原因,原公墓不符合奖补政策。二是启动2023年新改建公益性公墓任务,提升改造村级公墓。三是制定《公益性公墓提升改造考核验收工作方案》,准备对全县提升改造公益性公墓进行奖补。

三、巩固成效,坚持不懈常抓整改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个别复杂问题需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集中力量,着力破解。下一步,局党组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巡察整改成果推进望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提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深做实“一改两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以踏石留印的作风、一抓到底的毅力,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巩固整改成果,强化标本兼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做好结合文章,推进民政工作。继续在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推动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牢民政干部职工“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切实把巡察整改和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结合起来,进一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切实将工作重心向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资源“两个拓展”,将工作精力向基层一线包括下属单位和服务对象“两个延伸”,推动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能,开创全县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望江县民政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171404;邮寄地址:望江县回龙东路42号;电子邮箱:1979151260@qq.com。

 

 

                        中共望江县民政局党组

                           2023年7月24日